孟晚舟未能獲釋,華為回應了!
2020-05-29 10:02:08閱讀量:266
當地時間27日上午(北京時間28日凌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溫哥華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個判決結果,認定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因此對她的引渡案將繼續審理,孟晚舟將留在加拿大參加后期的相關聽證,并等待新的審判結果。孟晚舟當天出庭并聽取法庭所做的判決。
深夜重磅!華為發聲
對此,華為發表聲明:我們對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判決表示失望。我們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也將繼續支持孟女士尋求公正判決和自由。我們希望加拿大的司法體系最終能還孟女士清白。孟女士的律師團隊將不懈努力,確保正義得到伸張
什么是“雙重犯罪”?
“雙重犯罪”是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則之一,即尋求引渡的國家對嫌疑人所指控的罪行在加拿大亦屬于犯罪,這是開展引渡的先決條件。
法官裁定此案符合“雙重犯罪”標準,意味著引渡聆訊將繼續推進。按照計劃,控辯雙方還將辯論孟晚舟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加方拘捕時,加方執法行動是否存在程序濫用并導致孟的合法權利受損,以及美方提出的引渡證據及罪名是否充分、適當等問題。
2018年12月1日,加方以應美方要求為由,拘押了正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轉機的孟晚舟。美方基于欺詐罪對孟提出引渡要求。加司法部于2019年3月1日就孟晚舟引渡案簽發授權進行令。此后,孟晚舟曾于2019年三度在溫哥華出庭參加程序性內容的聆訊。今年1月下旬,卑詩省高等法院舉行了孟晚舟引渡案第一階段正式聆訊。
“孟晚舟事件”時間軸
---2018年12月1日
加拿大以應美方要求為由,“逮捕”了華為創始人任正非之女、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
加拿大聯邦司法部證實了相關消息,并稱美方已要求引渡孟晚舟。
---2018年12月6日
孟晚舟在加拿大遭逮捕的消息被曝光。
---2018年12月7日
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對孟晚舟的保釋申請未做出裁決。
---2018年12月10日
孟晚舟的第二次保釋聽證仍未做出裁決。
---2018年12月11日
加拿大法院作出裁決,批準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保釋申請。其保釋金為1000萬加元,其中包括700萬加元現金。法庭還提出了其他一些保釋條件。
---2018年12月12日
華為公司在官方微博發表聲明,稱期待美國和加拿大政府能及時、公正地結束這一事件。
---2019年1月28日
美國司法部對華為公司及其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等提出起訴。北京時間1月29日,中國外交部回應此事,敦促美國立即撤銷對孟晚舟逮捕令及正式引渡要求。
---2019年3月1日
加拿大司法部就孟晚舟案簽發授權進行令。
同日,孟晚舟向卑詩省高級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其中指控加拿大邊境事務局官員在孟晚舟被捕前,以常規邊境檢查作幌子,對其進行非法搜身、拘禁、詢問,以及搜查證據。
---2019年3月6日
孟晚舟在卑詩省省高等法院出庭。這是孟案件進入引渡司法程序后,孟晚舟首次出庭。此次持續不足20分鐘的聆訊主要為程序性內容。
---2019年5月8日
5月8日,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再就孟晚舟引渡聽證會重新開庭。這次聽證會只是確定接下來庭審的時間表,不會做出引渡與否的決定。
---2019年6月6日
卑詩省高等法院決定,將孟晚舟引渡案正式聆訊時間定在2020年1月20日。華為公司當天發表聲明回應表示,美國對孟晚舟的指控在加拿大法律下并不構成犯罪,引渡申請不符合加《引渡法》的核心原則。華為方面并認為,加方執法存在嚴重的程序濫用。
---2019年6月24日
孟晚舟的四位主要律師簽署一項聲明,要求加拿大政府放棄孟晚舟引渡案,因為這符合加拿大的利益。
---2019年8月20日
卑詩省高等法院在聽取控辯雙方意見后,同意公布包括孟晚舟在溫哥華國際機場遭扣留時的監控視頻片段以及數百頁相關法庭文件等孟案部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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